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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咨询
Technology Consulting
科技咨询服务
企业研发管理体系咨询
企业需求:
建立研发项目管理体系,三年合规运行
成为合规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下一次认定
服务目标:
培育合规高新技术企业
① 培育合规高新技术企业
② 建立研发项目管理体系
③ 完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④ 日常规范运行防范风险
服务内容:
  • 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协助企业建立研发项目管理体系
  • 制定下一个三年高企合规方案
  • 三年陪伴式日常落地咨询
  • 材料申报质量内部审核
  • 提供信息化工具:企业研发管理云平台,落实工作方案
服务流程:
  • 前期调研
    需求沟通
  • 咨询服务
    方案制定
  • 项目实施
    沟通机制
  • 项目实施
    过程控制
  • 结题验收
    跟踪服务
政策文件:
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五、监督管理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附件6);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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